本比选项目为******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医疗专项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第一批)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5-B1117),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标段)医疗专项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第一批)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分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总价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 备注 |
一 | 基础智能化、婴儿防盗以及管道桥架等物资 | ******.06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二 | 门禁、ICU探视、呼叫系统及UPS电源系统等物资 | ******.57 |
三 | 装饰装修材料(龙骨、基层板)等物资 | ******.68 |
四 | 净化风管(风管、阀门)等物资 | ******.12 |
说明:
(1)本项目划分4个分包,允许参选人中选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按分包一、二、三、四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参选人已被推荐为某分包的第一中选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中选候选人推荐。
(2)供货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根据甲方指定)。
(3)到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质量等级:本项目是重点工程,各分包中选人务必做好各项资源高要求、高标准的准备,提供最佳的供货管理水平。
1.3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及预估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项目清单(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参选单价或参选总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采购清单货物量均为预估采购量,以实际送到项目现场的货物量为结算依据。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4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5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6代理商参选要求: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比选。针对同一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同一分包;同一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同一分包。否则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7其他要求:
分包一:参选人须提供附件项目清单分包一中含★的设备/材料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或制造生产证明材料。
分包二:参选人须提供附件项目清单分包二中含★的设备/材料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或制造生产证明材料。
分包三:参选人须提供附件项目清单分包三中所有设备/材料的设备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或制造生产证明材料。
分包四:参选人须提供附件项目清单分包四中所有设备/材料的设备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或制造生产证明材料。
备注:1.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需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及参选人单位公章。
2.针对同一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同一分包,否则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
3.同一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同一分包,如委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则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20时00分至2025年5月2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参选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户 ******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095
(注意:本账号为招标代理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4.2.2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才被接收。
4.2.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0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00分。
5.3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有限公司(******/dxzb/)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57号
联 系 人:贺超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 系 人:张志强、戴镇潇、张艺凡
电 话:******、023-******
电子邮件:******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张志强
电子邮件:******
电 话:******
******有限公司
******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095
9.2 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说明:
1、本账号为比选代理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23日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编号 | |
比选名称 | |
报名分包 | 分包一□ 分包二□ 分包三□ 分包四□ |
参选人名称 | (参选人公章)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