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HD-2025-002.01
项目名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银行出具的磋商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承诺书;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出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并仔细阅读“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东高层东单元2904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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