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青年人才服务工作站(皇经楼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5-22 16:22:37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办事处委托,拟对锦江区青年人才服务工作站(皇经楼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包编号:SCZJCG20250501
2.标包名称:锦江区青年人才服务工作站(皇经楼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5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5.最高限价:295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6.采购需求:锦江区青年人才服务工作站(皇经楼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供应商其他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3层2号)
******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3层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3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3层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om)发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办事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科创路 118 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3层2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