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已经******委员会以《关于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25〕42号文,资金来源为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以及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专项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分年度统筹安排。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作为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的子项,项目占地面积约为9.59万平方米,在既有喻家坪站及既有集装箱正面吊作业区南侧地块新建集装箱门吊作业区、海关监管区及集拼中心、商品车作业区及相关配套设备。其中海关监管区、集装箱作业区与商品车作业区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上区域的站场工程、路基工程房建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力工程等,并配套购置安装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汽车衡、商品车升降式双层装卸站台等设备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2132.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404.27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服务期为4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勘察、初步设计同步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期限15天。最终以发包人实际进度安排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应满足国家、省级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各专业具体的招标范围如下:
2.6.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2)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1名专业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常驻协助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安全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3造价咨询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配合完成后续招标过程中关于造价咨询部分的答疑。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3.2.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形式一:勘察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是指: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62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形式二:勘察+设计业绩
①勘察业绩是指: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62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在27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勘察业绩;②设计业绩是指: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62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设计业绩;
3.2.4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1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76或0731-******。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双碳大厦18楼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周冬连、张勤、黄曦
电 话:0731-******
[H************01]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HNZF
(审定稿)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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