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会需求,需采购2025年度工会生日蛋糕,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委员会2025年度工会生日蛋糕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18万元,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或营业执照;
2.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 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代理资质。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合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二)技术要求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蛋糕券兑换卡,采购人及员工持卡进店兑换线下产品的门店须覆盖福州市、泉州市泉港区,且区域品牌门店分布须满足以下条件:
1.福州地区至少有2个及以上可兑换烘焙品牌,且各个品牌在福州市五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均不少于5家连锁门店。
2.泉州市泉港区至少有1个可兑换烘焙品牌,且该品牌在泉港区不少于1家连锁门店。
3.蛋糕券兑换卡可实现在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品牌门店中可按照兑换卡金额等额兑换相应价值的产品,且具备多次使用的功能;采购人员工未能一次用完蛋糕券兑换卡面值的,余额可以再次消费,用完为止。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蛋糕券兑换卡应当自兑换卡交付采购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起止日期应在卡面上明确载明。
(三)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保证合作的品牌门店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健康安全标准,所签约的产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或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送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送货,若未能按时送货的,每次延误1个日历日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若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五、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技术分60分,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六、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40分)
供应商提供的每张蛋糕兑换卡的价格为固定单价300元,供应商应在报价单中提供折扣报价,评审时以该折扣报价作为价格部分的评审依据。折扣报价与实际购买的物品价值金额计算方法如下,例如:某公司折扣报价为8.5折,实际购买的物品价值金额计算如下:实际购买的物品价值金额=固定合同单价÷折扣报价,即:300÷0.85=352.94元(保留两位小数)。
其他任何形式的代金券折扣券或抵用券均与折扣报价无关。
本项价格分的得分按照各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报价计算,各供应商报价中折扣优惠力度最大的作为报价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40(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分(60分)
1.供应商提供的合作品牌中,为福州市主流烘焙品牌:华丰贺氏、安德鲁森、向阳坊、金誉、可斯贝莉、糕小生、85°C、彩虹若可的,每提供一个品牌得3分,满分24分。针对此项,供应商需提供与该合作品牌的有效期内的直签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的合作烘焙品牌中(含上述福州市主流烘焙品牌),合作的品牌连锁门店在福州市五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不少于5家的,每提供一个品牌得3分,满分21分。针对此项,供应商需提供与该合作品牌的有效期内的直签协议以及合作门店的详细信息。
3.除第一点提到的品牌以外,每提供一个合作的品牌(有售卖蛋糕糕点,并且在福州市五区有合作门店或可提供配送服务的)得3分,满分15分。针对此项,供应商需提供与该合作品牌的有效期内的直签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若供应商所提供的直签协议合作期限无法覆盖蛋糕券兑换卡有效期(即合作期限截止日期早于2027年12月31日),则供应商需额外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承诺其在蛋糕券兑换卡有效期将与合作品牌保持合作,以保证采购人及员工能够凭有效蛋糕券兑换卡在所提供的任意合作品牌进行使用。供应商成交后无法履行承诺内容的,视为违约。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月向成交供应商订购兑换卡,次月进行结算。双方应在每自然月前10天内对上月订购情况进行结算,确认结算金额无误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代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至少提供2份有效期内的福州地区烘焙品牌合作的详细信息及该合作品牌的直签协议(协议中须有明显条款针对线下合作约定,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至少提供1份有效期内的泉州市泉港区烘焙品牌门店详细信息及该合作品牌的直签协议(协议中须有明显条款针对线下合作约定,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承诺函(若有需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
******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
4.监督电话:0591-******?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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