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置(3分)”中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在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①每增加一名负责人得1分,最多1分;②每增加一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得1分,最多1分;③每增加一名化验员(具有化学检验员证书)得1分,最多1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在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①每增加一名负责人得1分,最多1分;②每增加一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得1分,最多1分;③每增加一名化验员(具有化学检验员证书或水质检验员证书)得1分,最多1分。本项满分3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表及服务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8.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须配制12人(正常上班人员)以上,其中负责人2名、污水处理操作工6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2名、化验员2名。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化学检验员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8.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须配制12人(正常上班人员)以上,其中负责人2名、污水处理操作工6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2名、化验员2名。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化学检验员证书或水质检验员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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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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