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沥青碎石配送供应商入库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沥青碎石配送供应商入库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YY-QC2025-009
******有限公司沥青碎石配送供应商入库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吨) | 总数量 | 入库家数 |
石料 | 0-3 | 吨 | 58 | 以发货单为准 | 3 |
石料 | 3-5 | 吨 | 92.5 | 以发货单为准 |
石料 | 5-10 | 吨 | 62 | 以发货单为准 |
石料 | 10-16 | 吨 | 71 | 以发货单为准 |
石料 | 16-25 | 吨 | 70 | 以发货单为准 |
石料 | 10-20 | 吨 | 73 | 以发货单为准 |
石料 | 25-31.5 | 吨 | 60 | 以发货单为准 |
备注:此价格为单次供应到港或到站价,到港价不包含运输和起吊费用。到站价包含运输,实行一票制。(此价格为本次送货单价,之后每次采购人向供应商申请计划的单价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已有效调价函确定价格后采购供应。如有新增规格型号产品根据调价函双方确认后进行供应。 |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本次采购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6.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61或******90)。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5年4月18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蕲北客运站旁
联系人姓名:苏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漕河镇付畈大道十里河旁
项目联系人:黄满满
联系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ZHYY-QC2025-009